昨日(2月21日),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在石市召开,今年我省共有45.93万人参加高考,较2011年减少2.5万人,连续四年下降。
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在维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进行4部分微调,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专科批设三个志愿,每个设10个院校志愿
变化: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将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合并为专科批,专科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三志愿为省内院校。二志愿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和征集的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各设置10个院校志愿。
解读: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专科批设置了10个院校志愿,考生在填报的过程中要认真进行比对、分析,把握好每一个志愿,增加自己被理想院校录取的机会。
高职单招试点院校增到19所
变化:2012年我省艺术职业学院等19所高职院校进行单招改革试点。
单招院校名单: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泊头职业学院、冀中职业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学院)、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石家庄计算机职业学院、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解读:报考对象为取得2012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招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具体报考时间、报考办法、考试时间、录取备案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对口招生化工类和服装类
单独填报志愿、考试、录取
变化:2012年对口招生化工类和服装类采用单独填报志愿、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备案的方式,旅游等12类专业仍沿用往年的招生办法。
报考化工类和服装类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报到时,即进行志愿填报。考试后招生院校按考生成绩结合填报志愿顺序进行录取,6月15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旅游等12类专业仍沿用往年招生办法,考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安排在文化成绩公布后进行。
解读:自2013年起,对口招生中不再单列化工类和服装类,化工和服装类专业实行部分高职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拟学习这两类专业的考生可参加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省考试院网站公布查卷结果
今年,高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考试院允许考生进行查卷。试卷查复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 )上公布查卷结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进行查询;若需要书面结果,可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打印。
解读:通过网络直接查询查卷结果,将更加方便,可以节省考生奔波的时间,让考生集中精力进行填报志愿的工作。
今年高招有16项加分,优惠分值不可累加,最高加20分
记者从21日召开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今年共计16个高考优惠加分项目,最高分值为20分,多项优惠不累加。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这些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优秀回国人员子女、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人员子女的照顾问题,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部7项加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增加2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增加10分。
→烈士子女,增加20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备注:前两项限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省内7项加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增加2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者(如同一获奖项目有多人合作完成,只取前三名),增加5分。
→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增加20分。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增加10分。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
→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学员,增加10分。
→侨眷高知子女,增加10分。
备注:前两项限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对口考生还可享受两类加分
→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增加20分。
→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增加20分。
备注:考生须报考对口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