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处:
目前,河北省教育厅已将2009年国家助学金具体名额下达我院,国家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关怀的具体体现,为切实把党、政府和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 请各系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依据《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评定2009年国家助学金获得名单,确保国家助学金完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比例按以下要求进行申请和评审:
一、大专助学金:
1、对已经评定的2007、2008年入学的三年制大专和2005、2006年入学的五年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依据《办法》重新进行审定,凡有问题或疑义的学生,由系里上报材料,给与取消。不再增加新的申请名单。
2、对已经评定的2007、2008年入学的三年制大专和2005、2006年入学的五年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各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依据《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等级调整,具体名额为:按系里原2007、2008年入学的三年制大专和2005、2006年入学的五年制获得助学金学生总数评定,其中特别困难的学生占原上报总数的20 %;困难的学生占原上报总数的20%;一般困难的学生占原上报总数的60%。调整学生个人不再补报材料,由系里形成统一汇报材料和变动汇总表上报。
3、2009年入学三年制大专和2007、2008、2009年入学的在五年制大专部上课的学生依据《办法》,按系里学生总数的25%上报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其中特别困难的学生占上报人数的20 %;困难的学生占上报人数的30%;一般困难的学生占上报人数的50%(具体名额见附表)。
4、申报需提供材料:①《高等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样表附后)或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最低为镇或街道以上民政局的证明)②系填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附后)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样表附后)一份④系里评定和公示情况总的汇报材料⑤系里评定获得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样表附后),要报纸质和电子(EXCEL) 各一份,顺序要一致,纸质的要盖章、签字。
5、资助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分十个月下发。
二、最后上报时间:2009年11月7日
望各系认真对待、严格把关、及时上报,把党和政府及我院对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让切实需要帮助的同学能及时得到资助。
并请广大教师和同学们对评定过程给予监督!
举报电话:0311——85237026 85237019 85237006
邮 箱:suntianming@hbwy.com.cn
地 点: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团委
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
二00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