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结束后,招生就业处负责汇总、整理招生录取数据库下发给各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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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将复查后准予入学、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未报到的学生数据按学籍电子注册要求报送招生与就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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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汇总各系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后,再一次下发各系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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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组织学生进行全面的核对,包括核对考生号、学号、姓名、性别、民族、系、班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专业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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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无误后,招生就业处统一编制学号,并将新生学号下发各系,由各系下发给学生,进行第三次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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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无误后,招生与就业处整理数据后,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上报本校各类招生录取名单数据信息;学籍电子注册完成后填报《新生注册统计表》,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学年注册于每年10月25日前,
新生注册于每年11月10日前,五年注册于每年9月25日前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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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在新生入学2个月内,组织各系统一建立学生纸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