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各项考试信息的规范管理和安全管理,现招生办录取组依据往年录取制度做进一步完善。
一、 在录取期间,录取小组外其他教师或个人不得擅自进入录取室。
二、 固定招生录取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职,不延误招生录取。
三、 严格控制接触考生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考生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四、 做好录取通知书、银行卡等交接手续。
五、 做好录取考生信息下载备份、打印、分档、存档等工作。
六、 管理好各省录取材料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七、 在招生期间,在总务处的协助下做好学院的保电工作,避免断电影响录取工作的进行。
八、 保障设备的良好使用,同时在电教中心的协助下,保障网络的畅通。
九、 对拟发布的录取信息,包括纸介和网罗上传信息,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