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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津外毕业生进津改派的相关办法(温向驰)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招生办   发布者:温向驰   发布时间:2010/7/19 21:17:24   阅读:225
 

今天有07毕业生的家长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孩子在天津找到工作,单位同意接受,原生源地为河北保定,现将报到证改派到天津,需要按以下方法办理。

 1、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章,如有独立接受能力,加盖本单位的章即可。

2、毕业生填报《外地院校非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并由毕业院校和天津市教委审批备案盖章。

3、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和《进津就业申请表》回毕业院校办理派遣就业、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注如当年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由学校统一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改派;半年后,学生可持相关材料到厅自行改派。

4、毕业生到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公安局办理进津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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