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取得国家助学金的在校生。
2、获奖后,能依照《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纪律、做人等方面有明显的进步。
3、自觉弘扬外译传统:“走进外译,终身受益,走出外译,才华横溢”;坚持锻造外译精神:“诚信、自立、求知、成才、报国”;忠实践行外译校训:“当目标确定以后,专注、坚持、征服”,有爱校精神和荣誉感,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
4、有审美、审辩能力,无造谣、信谣、传谣行为,没有被人利用或利用别人从事违法违纪活动的思想和行为。
5、能协助老师发现和解决问题,在大事大非面前能坚持正确的立场。
6、崇尚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7、遇事能顾全大局,不自私自立。
8、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异,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每学期各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且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无作弊行为。
9、模范遵守学院的作息制度,无迟到、早退、旷课记录。每学期请事假课时数不超过10节。
10、能够以“准职业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符合自身实际的职业生涯规划,并能积极向目标努力。
11、本人在获得助学金后能心怀感恩之心,并能付诸于具体行动。
12、本人在获得助学金后生活节俭,不奢侈浪费,衣着得体,符合大学生形象等。
13、确实在学生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有具体的个人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