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省普通高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对全省2011年度高等学校申报新增专科专业进行了评议,同意新增专业177个,调整备案专业5个,撤销专业29个,暂停招生专业146个。经省厅审核,同意我院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会计(涉外会计方向)、营销与策划(网店销售与经营方向)、应用蒙古语(冀)、音乐表演、主持与播音(外语播音员方向)六个专业公布备案,自2012年开始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