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日,孙院长主持全院教师会议,就省教育厅提出的“争先创优活动”做了解释与延伸。孙院长指出:“争先创优活动”就是把省里的要求按照部门的情况体现出来,创建部门特色。具体到我院,就是结合本岗位、本部门提出目标和方式,进行汇总,做出与人不同的特色,打上部门的烙印。各个部门首先要争取达到现有学院的规章制度、达到现有的要求即首先要“争先”。再来则要超过现有的规章制度,对现有的进行“小发明、小创造、小改革、小建议、小组合、小进步”从而达到创优的目的。
就今天院长所讲,笔者感触:“争先创优活动”在我院其实并非第一次出现这种说法,早在我院建校初期孙院长就多次在全院或者中层领导会议提出过外译的“比、学、赶、帮、超”理念。这个理念就是告诉我们“比”就是要与别人去比,与别的处室去比,“学”学习别人好的,优秀的东西;“赶”把自己的弱势或弱项迎头赶上、补其不足,“帮”即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超”则为把自己优秀的和学习别人的优秀的进行创新、改革和优化重组,使自己或团队上一个新的台阶。
无论是“比、学、赶、帮、超”还是“争先创优活动”都体现了一个良好氛围下的“比”的行为、“比”的过程,同时也验证了 “比”的作用。如果自己做到的是60分的话,通过在你与别人或别的处室的“比”的过程中,也许可以达到80分做的效果,反之,如果没有“比”,由于人本身的惰性使然,安逸、满足的状态可能使你最后只剩下30分。“比”是一个人进步的不二法宝,是处室团队进步的法宝,同时也是全院大集体共求进步的法宝。
就像院长所说,通过“争先创优活动”定出标准和目标,通过“比、学、赶、帮、超”的理念脚踏实地做,目的是通过积累式的考核来查验自己成长了多少,是否真正的走向了成熟和成功。这是“争先创优活动”的立意根本,也是“比、学、赶、帮、超”最终追求的成效。
文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