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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明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支持河北外国语学院组建“河外中华儿女班”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招生办wrw   发布时间:2013/7/12 9:08:52   阅读:1789

            关于支持河北外国语学院组建“河外

                  中华儿女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明办、教育局,定州市、辛集市文明办、教育局:

    河北外国语学院积极响应“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计划从2013年应届高考学生中招收40人组建“河外中华儿女班”,生源从全省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道德模范和“善行河北典型人物”、“中国好人”、“月评雷锋好人”等荣誉获得者及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女)达到学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选拔,学费全免。此举对推动“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开展,营造好人有好报的社会文化氛围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为确保“河外中华儿女班”顺利组建,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河外中华儿女班”组建委员会。组委会由省文明办、省教育厅、河北外国语学院等部门组成,共同负责“河外中华儿女班”的生源选拔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教育处,招生办设在河北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二、招收计划

    “河外中华儿女班”拟招收学生40人,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单列。其中本科学生20人,从小语种专业本科提前批B或本科三批录取;专科学生20人,从专科提前批或专科批录取。

三、选拔对象

    参加2013年应届高考的河北省内国家、省、市、县四级道德模范和“善行河北典型人物”、“中国好人”、“月评雷锋好人”等荣誉获得者及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女)。

四、享受政策

    “河外中华儿女班”全体同学均享受河北外国语学院资助政策——免除学制内全部学费。

五、申报程序

    各市文明办和教育局要认真负责、积极沟通、摸清底数,及时将相关优惠政策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鼓励学生积极申报。

1、申报采取由各县(区)、各市逐级申报的方式,各市文明办进行汇总统计。7月20日前,各市文明办要将汇总名单及材料报组委会,材料包括:⑴荣誉获得者的简要事迹材料,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的复印件等。⑵考生与荣誉获得者关系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⑶考生的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4)经逐级审批的《申请表》(附件)

2、7月26日前,组委会依据生源选拔原则和具体工作要求对申请信息认真核查、公平比较,确定“河外中华儿女班”学生名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发放培养计划,并通知学生及时填报河北外国语学院专业志愿。

3、8月30日前,在组委会的监督下,河北外国语学院与“河外中华儿女班”学生签订培养协议,并通过省考试院统一录取,录取后向“河外中华儿女班”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河外中华儿女班”组委会  0311-87905376

  组委会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河北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教育处,邮编:050052。

“河外中华儿女班”招生办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河北外国语学院招生办,电话:0311-85237011、85237111、85515100,邮编:050091。
 
附:河外中华儿女班申请表.doc(请点击下载)
 
 
 

                               河北省文明办       河北省教育厅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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