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以及《河北外国语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考虑学生将来的就业和个人意愿,现对新生转专业规定如下:
一、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特殊类型专业(如专接本、对口招生、单独招生)、跨学科类别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同层次、批次的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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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
专 科 |
专接本 |
河北省内 |
提前批A批:同批小语种之间可以互转,不能与其他批次专业互转;
提前批B批艺术专业、体育专业、提前批C批、对口:不能转专业。
本科批:同批次专业之间可以互转,不能与其他批次或艺术专业互转。 |
专科单招:大类内可转专业
专科提前批艺术:不能转专业。
专科批:同批次专业之间可以互转,与专科提前批不能互转。 |
不能转专业 |
省外 |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能转专业,其他专业可互转。 |
艺术类、体育类不能转专业,其他专业可互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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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专业的新生,在报到入学后军训期间提出申请,通过相关流程,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前两个月内办理完相关手续,新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凡不在第一条中的限制条款范围内的不受任何限制,各二级学院不再进行面试、考核等,各级签字只作为登记,不属签署审批意见。
三、各学院要做好新生专业介绍讲座,重点介绍专业优势、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专业发展前景、就业方向等。帮助其树立学习原专业的信心,指导学生不要轻易办理,要慎重对待转专业。
四、录取不理想的学院要主动联系录取人数多的学院,到其学院举办专业优势及发展前景讲座,吸引同学们转入本学院。
五、转专业程序:学生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院依据规定由辅导员、二级院长、党总支书记登记签字后,由招生办审核,符合国家政策,汇总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批准后,转入、转出学院依据学校下发批文对转专业学生做好交接工作。
六、转出学院不能通过转专业,转嫁问题给其他学院。转专业一个学期后,学生任何问题由新学院负责。转专业后,相关数据的累加,依据学院工资规定等制度执行。
七、每位同学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专业转出后,不能再往回转。各学院要依据转专业规定严格把关,公平公正的做好此项工作,对符合以上转专业规定的不能人为制造困难。
八、按大类招生专业,在军训期间在大类内所属专业中选定专业,不受任何限制,按“转专业程序”进行办理,每人只有一次选择专业机会。
九、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入校后转专业参照此规定执行。
河北外国语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