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
房产税征收不会一刀切
本报讯(记者姚丽颖)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随后,股市放量大跌,网上议论纷纷。房产税何时推出,如何征收?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专家和业内人士。
基本住房不会征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 刘桓
刘桓表示,对于这个消息,市场反应有些过大。其实,在国十条中就已经提到房地产税改革,此次的说法和之前的调控政策是一致的,而且中央对于出台房地产税一直没有否定。
不过,刘桓指出,该项税种不会马上推出,国务院的表态可以说是离真正实施又进了一步。
房地产税究竟如何操作,目前尚未落定。刘桓认为有三个原则不会变:一是房地产税的推出主旨是打击投资投机行为;二是区别对待原则,“也就是基本住房不征税,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征千分之三至五的税,多套投资型住房则高额征税”;三是投资型住房也分两种,已出租的按当前规定纳税,未出租空置房要高额纳税。
短期出台可能性不大
21世纪不动产市场分析师 齐凡
齐凡认为,从《通知》内容看,房产税在短期内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在目前情况下,政府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可能有三个目的:首先,从短期来看,目前有些地方的调控力度尚未达到政府的期望值,可能会寄希望于通过这一信息的发布,加大市场对楼市调控力度的预期,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其次,房地产调控是一项长期工作,虽然房产税短期内难以推出,但长期来看推出房产税还是很有可能的,这也为未来出台房产税,为房地产的长期调控做伏笔;三是目前关于房产税何时出台的猜测众说纷纭,使得许多地方的购房者、开发商都陷入观望,就等着房产税这只“靴子”落地。这次发布这一消息,也给买卖双方一个信息,房地产税费会出,但不会马上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