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向8小时要效率”概念,就是当你工作了,那么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必须要做出效率来,这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当然,向8小时要效率”是有侧重点的,一个是你需要做的事情,一个是你想要做的事情,首先要做的肯定是你需要做的事,因为这是规定的工作任务 。
“向8小时要效率”,是学院与领导所期望的,而从教职工的主观心态上讲,必须要有这样的意识:上班要用好8小时,这就是工作的意愿。从意愿上讲,你必须做需要做的事情,因为这是任务,即使你会觉得这任务是无谓的,因此工作的效率不那么高,但你还是必须去完成;更好的状态是要有积极的工作意愿,在做好领导交代的任务的基础上,再主动地要求去做好你想做的事情,而且这事情是能够帮助提升工作绩效的。
“向8小时要效率”在意愿与能力两方面体现出来。实际上,工作的一个基础,也是工作最关键的要素,就是意愿。具备了工作的意愿,才有可能把工作做得更好。当然,意愿和能力、环境因素是会产生影响的。